新年伊始,《關于加快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出臺,要求到2025年建成1000個以上綠色分揀中心。再生資源分揀中心是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再生資源回收網絡的核心,對保障資源有效回收、實現城市垃圾減量、建設無廢城市都有著重要的支撐作用。正值商務部《再生資源綠色分揀中心建設管理規范》實施滿一年之際,中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以自身工作經驗為基礎,立足經濟發展和城市管理對再生資源回收行業提出的新要求和新定位,分析了我國再生資源分揀中心建設和運營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加快綠色分揀中心建設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并探索了構建新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的思路和途徑,以期為政府主管部門和廣大企業規劃行業未來提供決策參考。

以上分別為再生資源綠色分揀中心剛剛認證編號分別為CSCA22G0001R0L、CSCA22G0002R0S和CSCA22G0003R0S的中再生徐州資源再生開發有限公司、江蘇榮運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拾起賣循環產業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文/潘永剛 唐艷菊 成宇濤
以綠色分揀中心為關鍵節點的新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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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再生資源分揀中心(集散市場)已不適應當前城市管理工作
管理缺失,再生分揀中心未納入城市配套體系建設
當前,國內再生資源回收面臨著回收利用率低,產業組織化、標準化程度不高,整體技術水平較低,缺乏行業整體發展規劃與政策指引等問題。國內僅有的關于再生資源行業專項規劃《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中長期規劃(2015—2020)》(以下簡稱《規劃》)制定期較早,其提出“落實和完善支持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的用地政策,對列入各地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規劃的重點項目,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前提下布局和選址”[1]。事實上,回收網絡建設具有公益屬性,但卻長期被政府看成商業屬性,加之《規劃》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由于缺乏強制性,國內很多城市尚未給再生資源規劃出建設相關基礎設施的土地,多數地區的回收網點以及分揀中心并沒有納進城市土地建設規劃,常常被行政部門以不符合規劃為由陸續拆除。
由于缺乏穩定的分揀、加工及經營場所和場地,以再生資源分揀中心為代表,經營者多采用臨時租用場地的方式開展分揀業務,同時部分用地手續不規范,回收企業只能選擇偏遠的、城鄉接合部“三不管”地帶進行分揀加工,導致再生資源運輸成本較高,區域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布局缺乏合理性,行業的整體經濟效益下降。同時,由于經營場所不穩定,經營者難以下定決心購置先進的分揀加工設備,造成現有的分揀設備較為落后、低效,難以滿足日益增長的再生資源回收需求,沒有起到規范收集與科學分類功能,也難以形成功能完善、環境友好的綠色分揀中心。
當前我國規范的再生資源分揀中心數量偏少,已經客觀存在的基本上是歷史形成的、位于城鄉接合部的“三不管”地帶或者拆遷后的城市閑置未利用地塊。加之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監管環節相對薄弱,現有分揀中心建設存在諸多不規范之處,部分分揀中心存在環保不達標、拆解不合規乃至存在安全隱患等問題,致使分揀中心整體上表現為“臟、亂、差”,還造成了城市視覺污染,整體拉低了城市形象。
中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受某城市管理部門委托,對該城市全部再生資源分揀中心開展了摸底調研:以“是否有工商注冊及備案、是否有生產/辦公/物流分區、是否配套環保設施、地面是否防水/防滲處理、是否配套消防設施、分揀加工設備的技術水平、是否有信息管理系統、是否安裝電子監控系統、是否建立內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共計10個維度,對調研的分揀中心經營規范性按照“好”“一般”“差”三個評價標準進行評價。結果顯示,該市分揀中心中經營規范性為“差”的占比高達59.44%;經營規范性為“一般”的占比23.58%;經營規范性為“好”的占比僅為16.98%。
長期以來,我國缺乏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標準規范,2012年商務部發布的《再生資源分揀中心建設管理規范》(SB/T 10720—2012)僅初步規定了再生資源分揀中心的性質、設立原則、建設規范和經營管理要求等基本規范。隨著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的持續深入推進,垃圾分類、“無廢城市”建設、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城市綜合環境治理等工作全面開展,原有再生資源分揀中心在規劃設計、環保設施、建設標準、功能布局和管理運營等方面都已不能滿足新階段環境治理工作的要求,大量分揀中心由于環保設施不健全和技術管理落后而被關停,因此迫切需要對現有分揀中心進行綠色化、現代化提升[2]。在此基礎上,商務部于2021年發布了《再生資源綠色分揀中心建設管理規范》(SB/T 10720—2021)(以下簡稱《管理規范》),作為分揀中心建設管理的基本標準規范,《管理規范》進一步增加了對生活垃圾分類后再生資源的處置功能,對再生資源分揀中心建設和加工過程中的安全、環保、質量管理等也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3]。
垃圾分類工作的持續推動對回收體系提出新的要求
回收物數量增長快,帶來后端處理的巨大壓力
在政府引導和市場化機制運行下,全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穩步開展,以“四分類”(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為主的分類方式得到廣泛普及,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得以在源頭單獨分揀出來。2019年7月,《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正式實施,上海市成為國內最先開展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2020年5月,新版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正式實施,標志著北京市也進入了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時代;2020年8月,廣州市發布修訂的《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進一步強化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管理。據商務部歷年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報告及中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測算,截止到2021年年底,我國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塑料、廢輪胎、廢紙、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報廢機動車、廢舊紡織品、廢玻璃、廢電池十大品種的回收總量約4.09億t,同比增長5%左右(見圖1)。
在此背景下,先前沿用多年的混合垃圾收運處理體系已經不能適應當前垃圾分類處理的需要,若是分類收運設施沒有及時跟進,便會導致前端分類好的垃圾在運輸過程中重新合并,不僅抵消了前端分類的成果,更嚴重影響公眾參與垃圾分類的積極性,致使垃圾分類失去意義。同時,現有的分揀環節相對薄弱,大多難以在規模及質量上實現各類可回收物的高效、精準分揀,總體表現出“后端”處理環節壓力較大。
可回收物中既有高值的部分(即傳統意義上的再生資源),也有低值品種(如大件家具、泡沫填充物、廢舊紡織品、外賣餐盒等包裝物、快遞塑料包裝物、塑料制品中的膜與袋類、廢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伴隨著我國各地生活垃圾分類制度的推行,有害垃圾、廚余垃圾等均已有成熟的運輸、處理設施,但低值可回收物由于價值較低、處理成本較高,加之缺乏穩定的分揀加工場所,正規的低值可回收物處理渠道存在空白或是較為薄弱,數量眾多的低值再生資源通過生活垃圾渠道進入垃圾填埋場(焚燒發電廠),進而給生活垃圾運輸、后端處置設施帶來較大壓力,成為政府的負擔和痛點。以上文調研過的某市低值可回收物回收為例,其相關產業項目和基礎設施建設未進入城市建設的整體規劃,導致回收、處置利用企業用地指標受到較大限制,在準入權利、土地供應、建設許可、運營收益等方面都得不到有效保障,經營企業投資信心受挫,嚴重影響企業經營的穩定性。
回收品類日益健全,亟需大型、功能完善的綜合分揀中心
隨著垃圾分類工作的深入推進,各地再生資源企業紛紛承擔起“兩網融合”對接任務,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并根據各自情況初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運營模式和盈利模式,回收品類日益健全。如京東、閑魚、58等主體聯合構建了家電回收業務平臺—有閑有品,創新“互聯網+回收”模式,形成線上和線下相結合、以廢家電以舊換新規范和優化傳統的二手家電回收產業鏈條;上海田強環??萍脊煞萦邢薰疽怨I廢塑料、產業廢紙、產業廢鋼及廢有色金屬等產業廢棄物為重點,創新提供“嵌入式”工業企業精準服務。但是,廢舊家電兼具資源性和污染性雙重屬性,其在含有色金屬、金、銀等資源的同時,也存在鉛、汞等有毒有害物質,需特定場所進行存儲及分選。產業廢棄物組分復雜,很有可能混雜工業危廢,在分揀加工環節必須配置相關防治設施,并按照規范流程進行操作。面對待分揀加工可回收區數量大、種類全、分揀條件要求高的情形,迫切需要大型、功能完善的綜合(專業)型分揀中心,而再生資源綠色分揀中心恰恰能夠解決該類問題。
新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要點
以《管理規范》為參考依據推進分揀中心升級改造
2021年,商務部在《再生資源分揀中心建設管理規范》(SB/T 10720—2012)的基礎上進行修訂,發布了最新的綠色分揀中心建設管理基本標準規范。該《管理規范》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豆芾硪幏丁肥腔诋斍拔覈偕Y源回收體系發展現狀修訂的行業標準規范,較之前進一步嚴格了建設和加工過程中的安全、環保、質量管理規范(見表1),其具備較強的指導性、落地性及操作性,明確了再生資源綠色分揀中心建設及管理的具體要求,有助于引導現有不規范的分揀中心據此改造升級,并引導新建功能完善、綠色環保、便捷高效、管理先進的現代化分揀中心。
由于《管理規范》出臺時間較短,為更好地發揮其作用,政府、企業應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明確綠色分揀中心前期審批手續及需要的材料。當前,不同地方對建設分揀中心需要辦理的前期手續要求不一,如對提供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要求,對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的要求,對土地租賃年限的要求、對審批流程的規定等,均存在很大的不同。二是政府為綠色分揀中心的經營者提供一定期限的區域特許經營權。由于綠色分揀中心經營規范、工藝先進、綠色環保,其經營成本較高。在這種情形下,應通過給予綠色分揀中心一定的特許經營權,限制區域再生資源加工行業的低端競爭,保障分揀中心的可持續運營。三是經營者按照規范建設、運營并積極認證成為綠色分揀中心。經營者除了按規范建設、運營綠色分揀中心外,還應請權威機構進行認證,并加強對綠色分揀中心的宣傳。
發揮綠色分揀中心在新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中的關鍵節點作用
根據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行業發展現狀,結合國家相關部委以及北京市、上海市、杭州市等地出臺的政策,新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是以“交投點、中轉站、分揀中心、加工利用基地”四個環節為主體,輔以現代物流體系和物質流管理平臺的全品類、全流程、可溯源的一整套模式。在該模式中,其關鍵節點就是綠色分揀中心。對生活垃圾分類來講,再生資源綠色分揀中心就是一個城市可回收物的統一收口,即各品類可回收物均通過前端的回收站點(或專項回收渠道)進入到綠色分揀中心進行統一的分揀加工,這樣就為規范化、綠色化處理城市所有可回收物提供了處理場所;對后端的加工利用基地行業來講,再生資源綠色分揀中心就是一個城市可回收物的統一出口,為加工利用基地需要的各類原料提供了充足的保障,也為完整、全面統計一個區域的可回收物產生品類、產生數量、產生時間等信息提供了可能。

通過科學選址、科學布局,優化綠色分揀中心對回收點站的輻射半徑,提高運輸車輛的運行效率,減少運輸油耗和上路時間,推動回收體系向綠色、低碳化方向發展。通過規范配置污水處理與再生利用、廢氣污染治理等環保設施,可以顯著改善分揀中心內部及周邊的生態環境,獲得周邊居民認可,變“鄰避”為“鄰利”。通過配置國內外先進的再生資源分揀加工設備,提高分揀中心的工藝設備水平和自動化能力,進而推動整個加工利用行業提升作業環境,有助于改善傳統回收利用體系臟亂差的公共形象。通過建設以綠色分揀中心為核心的物質流管理平臺,實現對整個體系的再生資源運輸處理信息、車輛信息、加工處理設備等實時監管和及時反饋,提升整個回收利用體系的透明性,為加強政府對整個體系的監管提供依據和便利。
完善再生資源綠色分揀中心保障要件,推動新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
2022年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加快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加強廢舊物資分揀中心規范建設,合理布局分揀中心,因地制宜新建和改造提升綠色分揀中心,落實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產品質量、勞動保護等要求,以及分類推進綜合型分揀中心和專業型分揀中心建設?!兑庖姟芬蟮?025年,廢舊物資回收網絡體系基本建立,并建成1000個以上綠色分揀中心。與此同時,國家發改委牽頭通過在全國選擇60個左右大中型城市開展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示范建設,切實推動回收體系加速完善[9-10]。
建議進一步做好以下四方面的保障要件,推動新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一是土地保障。土地載體是再生資源分揀中心建設的基礎保障,在國內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不斷完善的背景下,廣州、北京、東莞等城市紛紛制定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規劃,明確提出地方政府、回收企業共同協作完成分揀中心的選址及建設工作。二是優化建設與運營模式。在分揀中心的建設方面,可以探討政府主導、企業參與的方式,既能發揮政府在土地使用、調配中的支配作用,也能吸引有規模、有實力的企業一起建設。在運營中,可以采取類似特許經營的方式,交給有實力的企業運營,管理部門在合規運營、數據采集等方面做好監督管理工作。三是收入保障。為確保運營的企業有托底的收入,可以探討對可回收物回收分揀進行政策補貼,尤其是在低值可回收物方面。四是物流路權保障。在再生資源回收車輛方面,給予相應的權利,推動再生資源的順暢運輸[11]。[1]商務部. 關于印發《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中長期規劃(2015—2020)》的通知[Z]. 2015.
[2]潘永剛, 唐艷菊, 成宇濤. 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行業“十四五”發展規劃思考[J]. 資源再生, 2020(6): 8.
[3]商務部. 《再生資源綠色分揀中心建設管理規范》(SB/T 10720—2021)行業標準解讀[Z]. 2021.
[4]商務部流通業發展司, 中國物資再生協會. 中國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報告(2020)[R]. 2021.
[5]商務部流通業發展司, 中國物資再生協會. 中國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報告(2016)[R]. 2016.
[6]商務部流通業發展司, 中國物資再生協會. 中國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報告2017(摘要)[R]. 2017.
[7]商務部流通業發展司, 中國物資再生協會. 中國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報告(2018)[R]. 2018.
[8]商務部流通業發展司, 中國物資再生協會. 中國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報告(2019)[R]. 2019.
[9]國家發展改革委, 商務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等. 關于加快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Z]. 2022.
[10]國家發展改革委, 商務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等. 關于組織開展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示范城市建設的通知[Z]. 2022.
[11]國家發展改革委. 關于印發“十四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的通知[Z]. 2021.(潘永剛系中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副會長秘書長;唐艷菊系中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副秘書長;成宇濤系中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研究室副主任)
本文原載于《環境保護》雜志2022年第7期,為2019年科技部“固廢資源化”重點專項“生活垃圾分類回收模式與智慧環衛關鍵裝備”(2018YFC1900700);“基于生活垃圾全程分類的智慧環衛標準化研究”(2018YFC1900706)、“城鎮垃圾分類方法及回收模式”(2018YFC1900702)基金項目的階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