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全國人大代表雷軍:建議加強電子廢舊物循環利用
日期:2022-03-29 點擊率:193次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即將開幕,作為全國人大代表,今年我準備了四份向大會提交的建議:建設新能源汽車碳足跡核算體系、加快新能源汽車大功率快充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加強電子廢舊物循環利用、促進民營企業深入參與公益慈善。
1.關于建設新能源汽車碳足跡核算體系的建議
當前,在全球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和歐盟碳關稅等貿易制度下,新能源汽車低碳發展已成為汽車工業全球競爭的關鍵勝負手,而完整、清晰、準確的碳足跡核算體系是新能源汽車產業低碳發展的前提和基礎。對于我國汽車工業低碳發展工作來說,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碳足跡核算體系,支撐碳足跡精確管理、核算認證以及核查,助力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雙碳"目標的實現。
建議
1建立系統的碳足跡管理體系,全局指導新能源汽車產業低碳發展。
2制定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碳足跡核算標準及方法。
3建立新能源汽車碳足跡行業數據平臺。
4完善碳足跡認證、評級及激勵機制。
2.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大功率 快充基礎設施建設的建議
充電基礎設施是新能源汽車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十三五"期間,我國充電基礎設施在技術、標準、生態方面實現了跨越式發展。然而,當前我國公共充電樁中快充占比僅為四成,且快充功率普遍較低,較難滿足廣大用戶的充電需求,難以適應當前新能源汽車行業的快速發展。為了緩解這些困難,進一步提升充電基礎設施保障能力、持續增強我國新能源汽車國際競爭力,推進大功率快充發展將成為當前及未來一段時間內的重要發展方向。
建議:
1強化政策引領,統籌推進大功率快充網絡規劃布局。
2組建國家級創新合作平臺,加強核心技術聯合攻關。
3加強建設服務保障,推動大功率充電基礎設施普及。
3.關于促進民營企業深入參與 社會公益慈善事業的建議
2021年是"十四五"規劃的開局之年,規劃中把公益慈善作為了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標志,鼓勵民營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參與社會公益和慈善事業。我國公益慈善事業要邁向更高質量發展階段,從注重數量、規模向提升能力、效率轉型,相關部門需采取措施,激勵和指導民營企業進一步找準慈善需求和自身優勢的結合點,積極發揮更大作用;以服務促監管,幫助民營企業創新行業模式,提升公益效率,推動社會可持續發展。
建議:
1適度放寬企業基金會注冊門檻及業務范圍限定,幫助企業提升從事公益事業的專業化水準。
2制訂三至五年服務改革方案,強化對企業參與公益事業的專業指引與服務。
3探索新型捐贈方式,鼓勵企業積極開展公益創新。
4.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子廢舊物循環利用的建議
我國是電子產品的制造大國和消費大國,也是電子產品的廢棄大國。加強電子廢舊物循環利用體系建設,對于保障國家資源安全、推動實現雙碳目標、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與此同時我國電子廢舊物循環利用也有較大發展空間,據預測,2030年全球將產生高達7470萬噸電子垃圾,而現階段我國規范回收率不足20%,歐洲已達到42.5%。面向未來,我們需要不斷優化行業發展格局、充分激發主體活力、持續探索創新方法,全力建設完整高效的電子廢舊物循環利用體系,推動我國循環經濟更好更快發展。
建議:
1制定電子廢舊物循環利用中長期發展規劃。
2大力培育市場主體,加強協同規范發展。
3保障個人數據信息安全,提升電子廢舊物回收率。
4加強宣傳引導,開展個人電子廢舊物碳積分試點。
雷軍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建議
2022。03 /
關于建設新能源汽車碳足跡核算體系的建議
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大功率快充基礎設施建設的建議
關于促進民營企業深入參與社會公益慈善事業的建議
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子廢舊物循環利用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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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建設新能源汽車碳足跡核算體系的建議
近年來,我國先后出臺了《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和《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明確了我國應對氣候變化、推進綠色低碳發展戰略藍圖。同時,在全球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和歐盟碳關稅等貿易制度下,新能源汽車低碳發展已成為汽車工業全球競爭的關鍵勝負手,而完整、清晰、準確的碳足跡核算體系是新能源汽車產業低碳發展的前提和基礎。
2020年10月,由工信部指導編制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技術路線圖20》明確指出,我國汽車產業碳排放將于2028年左右提前達峰,到2035年,碳排放總量較峰值下降20%以上。對于我國汽車工業低碳發展工作來說,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碳足跡核算體系,支撐碳足跡精確管理、核算、認證以及核查,助力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雙碳”目標的實現。
因此,我建議:
一、建立系統的碳足跡管理體系,全局指導新能源汽車產業低碳發展。目前新能源汽車領域尚未形成系統的碳足跡政策管理體系,建議有關部門從頂層設計出發,制定新能源汽車產業鏈碳減排中長期發展規劃,明確各階段減排路徑和目標:制定從原材料到報廢回收全產業鏈碳足跡管理辦法,明確企業主體責任指導產業鏈實施碳減排。
二、制定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碳足跡核算標準及方法。目前我國已發布3批共24個行業核算方法,但尚未覆蓋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建議國家相關部門牽頭制定和完善新能源汽車碳足跡核算方法和模型,明確碳足跡核算的對象、范圍和邊界,確保同一類產品碳足跡核算標準統一;同時,建立碳足跡測量及評價標準體系,明確計量精度、數據來源等要求,提高碳足跡核算的準確性,為企業及相關機構開展碳兄跡核管及評價工作提供明確指導。
三、建立新能源汽車碳足跡行業數據平臺。當前汽車行業碳足跡數據主要來自各行業申報的平均值或國內外科研院所及高校測算數據,完整性、準確性、實時性仍有較大提升空間。建議相關主管部門牽頭,組織行業協會、科研院所及產業鏈骨干企業,圍繞能源類型、原材料、生產制造和回收利用建立口徑、標準一致的新能源汽車全生命周期碳足跡行業數據庫,支持行業內可共享碳足跡的數據獲取存儲、挖掘和處理分析,為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碳足跡評估提供科學準確的數據基礎。
四、完善碳足跡認證、評級及激勵機制。目前我國新能源汽車產品碳足跡認證體系仍不夠完善,企業產品低碳認證積極性有待進一步提振。建議主管部門盡快出臺新能源汽車碳足跡認證標準,規范認證流程:制定評價等級及對應指標,建立新能源汽車低碳產品評級及公示制度:設計市場化的激勵機制鼓勵企業加大低碳設計的投入。
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大功率快充基礎設施建設的建議
充電基礎設施是新能源汽車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十三五”期間,國充電基礎設施在技術、標準、生態方面實現了跨越式發展。然而,當前我國公共充電樁中快充占比僅為四成,且快充功率普遍較低,導致充電速度慢、排隊時間長、周轉效率低等問題依然突出較難滿足廣大用戶的充電需求,難以適應當前新能源汽車行業的快速發展。為了緩解這些困難,進一步提升充電基礎設施保障能力、持續增強我國新能源汽車國際競爭力,推進大功率快充發展將成為當前及未來一段時間內的重要發展方向。
關于大功率快充發展,多部門出臺政策文件子以重點關注。例如,《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指出,要加強大功率充電等新型充電技術研發:《關于進一步提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強調,要加快大功率充電標準制定與推廣應用鼓勵加強大功率充電補貼力度。當前,大功率快充發展主要面臨頂層規劃不完善、企業研發投入壓力大、建設周期長、經濟成本高等問題。
因此,我建議:
一、強化政策引領,統籌推進大功率快充網絡規劃布局。當前,大功率快充站以企業自主建設為主,建設布局、規模、技術指標等缺少整體統籌規劃,互聯互通水平較低。針對這一點,建議制定新一代大功率快充網絡規劃方案明確建設規模、用地規劃、充電容量等關鍵目標,提高重點區域電網擴容能力,增加大功率快充站數量,提高有效覆蓋。同時,推進技術標準和通訊協議的制定、統一、應用,出臺大功率快充互聯互通工作方案,制定三年時間專項行動時間表,優先推進新投建、核心商圈以及高速公路等稀缺資源地段存量的大功率快充樁互聯互通,實現社會資源最優化配置。
二、組建國家級創新合作平臺,加強核心技術聯合攻關。近年來,我國在大功率快充前沿技術研發方面有所突破,但整體研發能力仍有較大提升空間。企業面臨高電壓平臺研發成本高、產業鏈不成熟等問題,研發大功率充電技術的投入動力不足。針對這一點,建議搭建國家級創新合作平臺,制定大功率充電先進技術目錄,加速建立企業、科研院所協同研發機制,加強對新一代大功率快充技術及儲充一體(尤其光儲充一體)、低自損耗、低噪聲等上游關鍵技術的聯合攻關;充分激發龍頭企業示范帶動作用,支持高科技龍頭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建立針對大功率快充領域的技術創新激勵政策。
關于促進民營企業深入參與社會公益慈善事業的建議
2021年是“十四五”規劃的開局之年,規劃中把公益慈善作為了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標志鼓勵民營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參與社會公益和慈善事業。全國工商聯發布的《2020年度中國慈善捐贈報告》顯示,我國內地接受款物捐贈共計2086.13億元,企業捐贈為1218.11億元,其中,民營企業的貢獻占比51.79%達630.84億元,民營企業捐贈占據企業捐贈總額的一半以上,是我國慈善捐贈的絕對主力。
我國公益慈善事業要邁向更高質量發展階段,從注重數量、規模向提升能力、效率轉型,相關部門需采取措施激勵和指導民營企業進一步找準慈善需求和自身優勢的結合點積極發揮更大作用:以服務促監管,幫助民營企業創新行業模式,提升公益效率,推動社會可持續發展。
因此,我建議:
一、適度放寬企業基金會注冊門檻及業務范圍限定,幫助企業提升從事公益事業的專業化水準。近年來,民營企業對公益慈善事業的參與、投入意識和熱情都不斷高漲。注冊企業基金會是民營企業長期、穩定、專業地投身公益慈善事業、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有效路徑之一。建議出臺更加系統、具體的政策文件,持續鼓勵民營企業主體以開展社會捐贈、設立慈善組織等多種形式更加深入、更有規劃的參與公益慈善事業。適度放寬企業基金會登記注冊條件,提供技術指導與合規咨詢,精簡、暢通注冊流程和渠道,將問詢評估、實質審核及形式審核等環節審批時間縮短至3-4個月左右。適度放寬對企業基金會業務范圍的限定,除扶危濟困外,鼓勵民營企業投入教育、科研等領域建設,并予以集中的業務指導。從重視“入口監管”轉向強調過程和結果管理,深化“放管結合”。
二、制訂三至五年服務改革方案,強化對企業參與公益事業的專業指引與服務。建議不斷提升“放管服”水平,除日常監管外,豐富相關職能部門的服務內容和形式。一是研究制定未來3-5年內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公益慈善事業的服務改革方案并出臺服務細則,制定服務清單,加強企業參與公益事業的專業性、積極性:二是推動職能部門服務多元化,建議搭建相關公共服務平臺,提供全流程的統籌指引和項目信息披露,指導民營企業“怎么干,往哪兒干”,實現資源共享,提高社會公益慈善事業的運轉效率:三是完善公益慈善社會價值評價體系,對有突出貢獻的民營企業進行重點表彰,樹立典型案例建立正向評價機制,進一步增強民營企業參與公益慈善事業的獲得感,在全社會營造積極向善的輿論環境。
三、探索新型捐贈方式,鼓勵企業積極開展公益創新。隨著我國社會經濟和科技文化領域的快速發展,和人們群眾生活及發展需求的變化,全社會對公益慈